文章最後更新日期:2024-05-16
1. 首先,著作權於著作完成即享有之,因此是不需要申請的,無論是所謂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,前者為該著作姓名表示及公開發表等權利,代表的是完成著作的那個人,後者則為使用(copy)該著作物的權利,因此權利歸屬的重點在於舉證著作物與完成著作人.
2. 舉個簡單的例子,假設甲於某年某月某日完成的一幅畫(假設無受僱於他人之情形),甲即刻起則同時擁有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,今天假設若乙冒用甲的名義署名參加比賽,即謂乙侵犯甲的著作人格權;而假設丙未經某甲同意,任意大量複製其畫作販賣圖利,則丙侵犯了甲的著作財產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