罵小三「不要臉」元配挨告 女法官判無罪:她說實話

一名人妻懷疑丈夫和公司的女同事外遇,一氣之下跑到公司找對方理論,甚至還連珠炮似的飆罵對方,像是「不要臉」、「賤人」、「肖查某」等,甚至連髒話都罵出口。事後女同事不堪受辱提告,檢方也依妨害名譽起訴,但女法官認為婦人是為了捍衛自己的婚姻而做「情感表述」,徵信法律沒理由處罰「說實話的人」,判決婦人無罪,可上訴。

該名55歲的詹姓婦人,去年8月認為丈夫外遇,懷疑對象是徵信公司的羅姓女同事,直接跑到公司興師問罪。過程中詹婦飆罵羅女「不要臉」、「賤人」、「肖查某」等,甚至連髒話都罵出口。事後羅女提告妨害名譽,詹婦到案說明,僅坦承有去找羅女,但辯稱沒找到人就已離開,也未飆罵粗口。

士林地檢署事後傳喚在場員工作證,皆認為詹婦曾出言辱罵,將詹婦起訴。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女法官審理之後發現,徵信社詹婦提出丈夫和羅女的通聯紀錄明細,指稱2人通姦,丈夫也坦承外遇,女法官採信詹婦說詞。她認為詹婦的行為徵信是「情感表述」,屬於意見表達,總不能逼迫情緒逼迫者做出無可挽回的犯行,因此判決詹婦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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